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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爷是得道高人

类别:灵异悬疑|字数:5W|作者:请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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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爷是得道高人
得道者薄情,修道者寡欲,求道者不争。这是王添寿十二岁经历皇朝更迭,对世界的看法。往后四年,他如国公府的影子,不争,不抢,不求,也不欠。直到他和她成亲,他发现自己淡然的仙人之境居然慢慢开始松动。何为真? ...
《姑爷是得道高人》最新章节(18小时前):

得道者薄情,修道者寡欲,求道者不争。这是王添寿十二岁经历皇朝更迭,对世界的看法。往后四年,他如国公府的影子,不争,不抢,不求,也不欠。直到他和她成亲,他发现自己淡然的仙人之境居然慢慢开始松动。何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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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闵贞帝十七年春,三月十九日,顺王李独树带兵攻破燕都。

城破之日,贞帝持剑屠戮家人,后携一内侍于梅山自挂东南枝,三百年大闵朝就此覆灭。

同一天,左将军张让为掩护顺王战死,后军家人也被屠戮殆尽,独剩川蜀老家十二岁幼女。

也是在这一天,顺王打进燕都城,河北府首富王锦源因隐没家产,全家被杀,其独子王添寿因其神童才名,被丞相刘锦鑫救下,并当场为其报仇。

一个月后,张氏孤女张颜如进京代父受封,皇帝在登基大典上宣布,自张让起,张氏子孙永为晋国公,张氏孤女张颜如可自择良婿,延续涨氏血脉。

满城新贵摩拳擦掌,等着摘这个桃子。

第二天,已经在长生观出家的张小道长,被国公府的一群家丁带到国公府,成了国公府的未来姑爷,只等他十六岁,就要和他们家小姐成亲。

顺朝勋贵哗然,谁也没想到张氏孤女会选择一个注定没有前途的前朝余孽。

虽然这个余孽不是宗室,也不是高官,但他却是入了前朝贞帝的眼,贞帝曾经亲言,等他年龄到了就要带在身边好好培养的。

而如今的顺帝,在还是顺王时,贞帝曾经下令杀光了他的族人,其中包括他的子女妻妾。

张添寿收回思绪,把目光从湛蓝的天空中收回,合上手中的道经,拍掉上面沾染的飘雪,最后把这本价值连城传承千年的道经扔进炭盆烧掉。

他脸上带着淡然疏离的微笑,看着燃烧的道经喃喃自语。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籥(注1)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他拿着铁签,搅散碳灰,让里面的纸能更快的燃烧。

“道爷我命苦啊!死全家还不算,这平白无故的,还要给人做上门女婿,血海深仇当场就给报了,道爷我就是想靠仇恨争个前程都办不到。”

他丢下铁签,转身望向和他同岁的漂亮白衣小姑娘。眼里除了淡漠,还有淡淡的讥讽。

小姑娘穿着一身白色交领长衫,纤细的腰肢被一条白色丝带束缚着,长衫外面则穿着罩着一件白色纱衣。

由于她还没长成,所以除了变态,没人会对这样一个小姑娘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但她这身装扮还是让她身上少了些许人气,而多了些仙气和鬼气,倒是和张添寿身上的出尘之意相得益彰。

而真正的出尘,不是沉默寡言,清醒寡欲,不谙世事。

而是阅尽千般苦,享尽万般贵,扬名于天下之后,对世界的淡漠,和对人性之善的偏爱。

尘世是个大泥汤,里面清浊混合,已经不分彼此,而在尘世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善恶不分的妄人。

对于本经是大学的张添寿来说,要做到亲民,止于至善,他只能求己,而求己那只能去避世修道,从而对尘世间的爱恨善恶漠不关心。

那自然对白衣姑娘张的好不好看,穿的好不好看也是漠不关心。

由于还在守孝,白衣姑娘身上的衣服没有任何纹样,头发也只是简单的在脑后挽了个髻,用一根银钗固定着,只是钗头坠着的不是珍珠,而是一把白玉小剑。

如果仔细去看,就会发现,这把只有小拇指指甲大小的玉剑,剑刃的剑尖看着都很锋利,也不知如此怪异的装扮,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

在王添寿烧书时,小姑娘鼓起有些婴儿肥的脸,抬起尖尖的下巴,大眼睛眨呀眨,粉嫩润泽的唇紧抿着,唇角微微上扬,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模样说不出的好看。她对冒着酸气的读书人没啥兴趣,所以张添寿念经时,她只能自己玩。

如果她能自由的找男人成亲,那她一定会找个有趣的,强大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男人。

而且她也不喜欢同龄人,如果是在故乡,那么她选丈夫的年龄要么比她大可以照顾她,宠着她,要么比她下,可以照顾他,宠着他……

但如今她在京城,除了这个漂亮的娃娃脸神童小郎君外,她别无选择。所以她想着,他们会变成夫妻,现在能不能先试着培养一下感情,她觉得自己的爱情还可以拯救一下。

当王添寿转过身来看她时,她嘴巴微张,发出一声轻微的啵,鼓起的脸迅速恢复原状。

她调整好仪态,向王添寿施了个万福,噙着端方的微笑,语气温和,声音软糯的问道:

“小郎君对我们这桩婚事有什么想法?”

王添寿见此,连忙向她作揖行礼,口称不敢,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深邃的眸子里清澈宁静,神态洒脱自然,心中所思所想皆流露于言行。

包括他眼中属于天才神童得倨傲和不屑也表露无疑。

只是如今死了全家,他行事多了些敬畏和小心,没有像一个月前那般张扬。

如今他这般出尘洒脱的少年郎,长生观里被师兄们唤做小真人的小师弟,如今国公府的谦逊姑爷。

怕是谁见了也想不到,在一个月前,他还是张大户家那个博学多才,眼高于顶,张扬肆意的少年郎。

张添寿烧完书,小姑娘却没有给出任何反应,他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所以他从怀里取出一枚雕琢精致的和田玉印,上面用篆书刻着添寿曾福四个字。

张添寿看着这四个字,眼神突然恍惚了一下,下一刻他微微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恢复清明,轻笑了一声,压下内心的波澜,又把玉印收回怀里。然后抬起头,脸上最后的讥诮也消失不见,留下的只有彻底的沉静。

“小道修道不精,让张小姐见笑了。”

张添寿向张颜如弯腰表达歉意,然后伸手示意她坐下说话。

他们所在的小院里,花草摆设都很简单,也很普通。

既没有雕梁画栋,也没有名贵的花木家具,文玩字画。有的只有青竹,房子,家具,八角亭……这院子的一切都是青竹做的,这院子也是国公府造价最便宜的一座院子。

张添寿一见到这座院子,就决定住在这里,他觉得这院子和他现在的心静很相配,而且他在过去十二年住过比国公府更加华贵舒适的院子,住久了其实也就那样。

最重要的是,华贵的院子必然需要大量的奴仆随时打理修缮,而他现在不想见人,只想自己安静的修道。

…………

虽然不明白张添寿为什么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但既然张添寿想聊,张颜如顺势在椅子上坐下,拿起桌子上的空茶杯在手里把玩着,略微粗糙的手指在张添寿身前的那把古琴琴弦上轻轻拨弄,发出低沉浑厚的叮咚声,但就是不言语,似乎在等张添寿回答她的问题。

张添寿刚刚抛却杂思,正是心思最干净的时候,所以心里想什么,就会忍不住的说出来。

“刚才我烧的那本书是我爹的珍藏,听说是汉末大贤良师传下来的,若是拿出去卖,必然是价值连城。而我刚才拿出来的那枚玉印是西域上贡给皇爷的贡品,皇爷没钱打仗,就变卖宫中珍藏,这快玉也就落到了我父亲手里,听我爹说,他买这块玉花了一万两白银,请大师雕琢花了两百两白银,我想我都出家了,就要和过去断了联系,所以一看见你,我就把手里的书烧了。”

说到这里他轻轻摇头,苦笑一声,叹了口气,神态说不出的老成持重,完全不像一个十二岁的小孩。

张颜如见这个娃娃脸的漂亮小男孩又是烧书,又是念经,又是道歉,又是摇头叹气装深沉,就觉得很有意思。

因为她之前见到的十一二岁小孩,要么甩着鼻涕满山跑的泥娃,要么拿着书,在学堂里羡慕那些甩着鼻涕满山跑的泥娃的好少年。

像眼前这个小孩装深沉装的这么像,这么自然和谐的还是第一个。

她忍不住就想逗逗他,她来到这里十二年,这个小孩是第一个让她感觉到亲切的人,就好像她回到了家乡一样。

但她还没付诸行动,就听见张添寿继续说道:

“这书都烧了,你好像比我还不在意,我就想着,干脆在你面前把这方私印也砸了吧,可当我把这印拿出来,看见上面添寿曾福四个字,我突然捂了。我这书烧的很刻意,这印砸的更刻意,我有一个月时间来处理这两件带出来的东西,可我偏偏见到你时才突然想要处理,想到这里,我就想把这印收回来,可是我要是把这印收回来,不砸了,那不还是很刻意?本来我就要在你面前把这印砸了,可想到!是刻意在你面前砸的,而我又因为不想刻意在你面前砸而不砸了,这是否就不真而偏执了呢?”

“但最后我想通了,这印我本来就没想到要砸,之所以看见你要砸了,只不过想要表达我已经抛掉过去了,我不可能和你成亲罢了,可我就是砸完了这方玉印,过了四五年,我还是要和你成亲,那我这印砸与不砸又有什么意义?而且我本来就不想砸……”

张添寿说道这里,突然发现面前这个叫张颜如的漂亮白衣小姑娘,一直低着头在看手里的茶杯,似乎很久都没说过话。

他举起手,轻敲自己的脑袋,再次道歉。

“哎呀!张小姐莫怪,道爷我修道刚入门,道心未稳,所以话就多了些,想来张小姐不喜欢听我说这些无趣的故事,那么小道就长话短说了。”

张颜如放下茶杯,停止拨弄琴弦,抬起头看向张添寿,眼神里似乎有些期待。

她其实对张寿说的这些很感兴趣,因为不论是在家乡,还是在这异乡,没有一个人会把自己内心的想法毫无保留的仔细剖析给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听,而且还剖析的事无巨细,生怕她不了解他当时的思考过程,完全不在意里面的私心。

她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真人了吧?

想到这里,她拿出了所有的郑重,挺直了脊背,端正坐姿,收起面上那抹温柔魅惑的伪装,拿起茶壶给他倒了一杯茶,收起刻意装出来的软糯声线,用清脆如雏凤低鸣的声音说道:

“小张道长想要说什么,颜如都听着。”

“京城这么多才华横溢的少年公子,张小姐为什么偏偏选中我这个前朝落魄神童为婿?”

“我派人查过你,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甚至是同时生的,我认为这就是缘分。但更加重要的是你长得好看,我觉得你这张娃娃脸很可爱,如果你成为我的丈夫,我想我应该不会亏。而最重要的是,你全家都死干净了,你还是前朝的神童,如果你入了国公府,那这辈子你就只能依靠国公府,只能依靠我,那这国公府即使有了姑爷,这国公府还是我的国公府。如果我选了这京城里那些身份尊贵的公子,那十几二十年后,这晋国公府就算还姓张,也不是我家的张,我的张。”

话说到这里,张添寿觉得没必要再听下去了,接下来他自己也能想到。

他长添寿如今一无所有,还在新皇帝面前挂了号,估计没人敢触皇帝的霉头重用他,如今他成了晋国公府的赘婿,晋国公府也因此失去了在朝堂搅风搅雨的机会,也绝了那些豺狼虎豹的觊觎。

说清楚了这些,张颜如最后说道:

“如果张小道长不喜欢我,我也可以放张小道长离开。”

她的眼睛很亮,说的也很诚恳,但张添寿却是很无奈。

他拨弄了一下琴弦,用琴声荡开心魔。

“要是今天国公府放出话来,说我被国公府敢扫地出门,信不信我现在出去,不用等到晚上,你就能收到我的死讯,所以这桩婚事必须成,不然我怕自己会不得好死。”

事情说到这里,也没什么可以再说的,张添寿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他会成为她的丈夫,但不会给她爱情。

想到这里,张颜如看了一眼微黑的天色,看见桌子上,她倒给他的那杯茶,始终没有被动过。

她轻笑一声,决定不再强求什么,相敬如宾也挺好,这样以后也能毫无负担的和他相忘于江湖。

她站起来,给张添寿施了个万福。声音干净清脆,神态雍容大气。

“既然小道长想通了,那就在国公府住下吧,道长放心,除了在特定的日子里扮演好国公府姑爷,这四年没人会来打扰你修仙,至于四年后如何,那就看天意了。天色已晚,我就不多留了,缺什么,少什么,想要什么,和下人说一声,要是他们没办好,也可以和我说,我的院子就在你隔壁。”

张颜如说完,没有继续和张添寿客套,转身就走。

想来他那样的人,也不屑于人间的规矩,毕竟是山上人嘛,和她们这些俗人不一样那这些虚礼就能省则省,这样大家都轻松。

她穿过长廊,走过月牙门,接过侍女小红递过来的狐裘,穿在身上,带着小红向着自己的院子里走去。

小红有心向问些什么,可是他们这些做婢子的,没有主人发话,他们也不敢乱说话,而且这位小主人在想事情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不然轻则罚钱,重则送回老宅去打扫祠堂。

她不想把青春浪费在冰冷的祠堂和牌位上,小红只能安静的跟着小主人回去。

张添寿目送着张颜如离开,心中感慨万千,想着他刚死全家后,还没拜入长生观那几天的凄惨遭遇,他又忍不住低吟出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百姓不知仁,以为生当如刍狗。世道多艰,只求心安,惟愿太平。”

注1:橐龠(tuoyue):冶铁时的鼓风的风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