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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12(1 / 2)

“罗伯特,你真的理解,那天晚上说的那番话,对我有何意味吗?”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他的语调令我感到十分熟悉,我能从他的语气中听出哀怨的意味——这本不应该从他的口中说出。

“…你我之间曾有着那般的友谊,可你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给我带来这些——?”

男人的声音还未停下,就已向着未知的远方飘去。我伸出手,试图去挽留,可所触及之处却是一片虚无,只能任凭声音在我的耳畔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埃德蒙顿上尉…你本可以救我的,本可以救我们的…!”

又是一个声音,这次我很难分辨它究竟是何种音色,因为其是由数十人数百人的话语一同组成的,大多是小孩,还有老人。这些声音由一开始的问责,逐渐转化为了刺耳的求救声。

“救命…救命!我不想死,我们还不想死!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来我们的家园?我们做错了什么吗?要得到如此的对待…!”

求救声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我捂住耳朵,可这些声音却无视了我的双手,直接进入我的脑海之中,似乎马上就要将我的脑浆烧的沸腾。就在即将要达到我能承受的极限时,所有的求救声都消失了,只剩下周遭的一片寂静。

“这位老爷,原来您也是这样。”

一个淡淡的,十分细小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那是一位少女的声音,她那平静的话语之下,饱含着无尽的失望。

“我还以为,您是和他们不一样的,您会是截然不同的人。可是…可是您又做了些什么呢?”

她最后的问题像是回声一般,一遍遍地在我的脑中回荡。我又做了些什么…我又做了些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心里很清楚,很明白。

“你做了错误的事。”

是一个老太婆的声音,只见一张老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是费奥娜婆婆,她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表情,气愤地对我说到:

“别睡了,罗伯特,太阳都出来了!快起吧,今天可是周一,你难道不知道…这一天该去干什么吗?!”

说罢,她把手伸到我的脑门前,绷住拇指和中指,然后对着我狠狠地弹了一下——

“——!”

我睁开眼睛,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环视四周,一切还是家中那熟悉的景色。我把手伸到身后,摸了下自己的后背——它已经被汗水所打湿,衣服直接贴在了皮肤上,就连脑门上都还保留着些许未干的汗水。考虑到现在的气温,这些毫无疑问都是冷汗。

“做噩梦了啊…”

虽然很难回忆起梦境的具体内容,但心中残存的那无法摆脱的失落在时刻提醒着我,这噩梦是关于什么,以及自己究竟做过什么;而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萦绕在心头的别扭感,则在催促着我去做今天应该做的事。

“该出发去歌德那里了。”

我起身下床,换好衣物,带上前一天晚上就准备好了的行李袋子,然后拿起另一个被布包着的包裹,走向老约翰家的马厩,踏上了去往别墅的路程。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天空被厚厚的乌云所笼罩,空气又湿又冷,还照不到太阳。虽然只有小风吹拂,但这一路上的感受很难让人为之称赞。可以说,今日老天爷起床的心情和我一样,都是有够糟糕的。

“又不是来旅游的,别这么挑三拣四。”

我自言自语到,尽管听起来不可思议,做起来也没啥正儿八经的事,但为歌德提供血液毫无疑问是我的工作。这种常人难以想象的,人与吸血鬼之间以血液维系的奇妙关系,已经被我和她延续有一年多了。

我从行李袋中取出一卷报纸,坐在马车上翻看了起来,用以消磨路上的时间。尽管我知道,就算梅菲斯特再怎么熟悉道路,路况再怎么好,一心二用地驾车还是很危险的。不过,反正去往别墅的沿途上又不会遇到人,不需要担心会发生事故,偶尔随意一点也是可以的。毕竟…这种往返于小镇与别墅之间的日子在今后会持续多久,会不会变得更频繁,没有人能给我确切的答案。提早适应它,将它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吧。

这份报纸内容很多,但大都没什么意思,不能给我带来多少乐趣。随着眼睛在黑白的纸张油墨与前方的道路间来回转换,当我读完报纸最后一页的最后一个字时,面前的景色已是那别墅矗立其上的小山丘。我将报纸卷起来,塞回袋中,无论内容如何,至少它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现在该去完成我的了。

我将梅菲斯特领进马厩,停好马车,并在上面放了些干草——看这天上的云和空气的潮湿度,今天大概率会下雨。整理完后,我带上行李与包裹,照例到门口敲门,歌德也和上周一样,出现在了别墅大门的后方。开门,进屋,抽血,饮血,这一系列的流程完成后,所谓契约上我的工作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我所做的任何事,都不是被包含在五十英镑的工资里的。我将袖子理整齐,收拾好抽血的工具,然后走到玄关处,把我带着的那个包裹拿进屋内,放在了从茶几上。将其打开,里面是一些已经被裱进画框的照片,都是和风景有关的。

“这几张是多佛尔本地的风景照片,还有坎特伯雷和伦敦的,我放在这儿了。”

我边说着边把它们一一拿出来,有的照片来自本地的商店,有的则来自我的邻居,还有几张是罗莎和父母给我邮寄过来的。

“是吗…”

歌德拿起了一张白色悬崖的照片,这是从穿越海峡的渡轮上拍摄的,与在岸上是完全不同的视角。

“我觉得它们作为屋内的装饰品还是蛮不错的,可以放在客厅、卧室之类的地方。”

我扫视了一下周围,与我刚来时不同,如今的别墅里已经多了不少“人情味”:原先空荡荡的书架上摆上了好几本书,餐具与食材出现在了它们本应出现的橱柜之中。从客厅到厨房,我的目光最终停在了壁炉上,或者准确来说,是壁炉上方用于置物的台子上,那张最早放进这栋别墅的照片正静静地待在上面。没错,那正是我与歌德去照相馆拍的那张,可以说是这两年来我照过最正式的照片了。

不仅仅是想给别墅增添些色彩,我之所以带来这些照片,还出于另一个不希望让我和歌德的照片在屋里显得太突兀的想法——要是有人来到别墅,进入客厅的话,首要目光就会被摆放在其中的照片所吸引。讲真,这照片把我们俩拍得跟夫妻似的,虽说这对我好像也不算是什么坏事,但要是被谁给误解了,也是蛮让人尴尬的。

但是这地方除了我也不会有什么人来,到底是想得太多了,我心想。

“那歌德,这些照片你就先看着,我去厨房做个午饭吃。”

歌德点了点头。由于今天起得比较晚,所以我没有吃早饭。正好时间也快到中午了,就一顿饭当两顿饭吃吧,我走进厨房,起锅开始做饭。有了罗莎的食谱,现在的我已经能对各种饭菜的制作方法做到信手拈来的程度,这次我选择了煎饼配糖浆,在北美比较流行的一种早餐。面粉、鸡蛋、牛奶,糅合在一块儿后放在锅上煎,出锅后浇上枫糖浆,再配上一杯热乎的早茶,就足以让这个灰蒙蒙的早晨变得不那么压抑。

我将做好的煎饼分成了两份,一份给我自己吃,另一份给歌德。当然,给她的那份浇上的糖浆比我自己的要多得多,不知这数倍于正常量的甜度能否让她尝出味道来。

“歌德,给你这个,还有餐具。”

解决完自己的午饭,我将歌德的那份足以甜掉牙的煎饼端上了茶几,顺便给她捎上了刀叉。

“…这是什么?”

“煎饼配糖浆,个人觉得味道还是不错的。”

“给我这个,你应该知道——”

“——我知道的,你就当我是实在闲的没事吧,”

说完,我又补充到:

“如果你确实不喜欢,我以后就不做了。你是这别墅的主人,在这里我听你的。”

“…”

歌德将手里拿着的照片放下,把盛煎饼的盘子和餐具拿到自己面前。

“我并没有,所谓喜欢或不喜欢之说。”

这是理所当然的,既然没有喜欢与否的执念,也不存在实际的价值,那么选择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人类的食物似乎还不值得让她去做出拒绝。

“是吗…”

歌德的回答让我感到了些许失落,我甚至觉得她直接拒绝我可能还会更好些。

歌德拿起刀叉,切下一块盘中的煎饼,将其放入自己不久前饮下鲜血的口中。我留意了一下她脸上的表情,与以往没有什么变化的“扑克脸”相比,这一次在歌德咀嚼、吞咽的过程中,她的眉毛稍微地跳动了一下,尽管幅度很小,但这个细节还是被我的眼睛所捕捉到了。

“怎么样,歌德?味道如何?”

我迫不及待地向她问到,丝毫没有隐藏自己的激动情绪。

“…”

歌德边说着边做了个“稍等一下”的手势,示意我不要这么着急。确实,哪里有人家还没咽完就去问的啊,但这也是难免的。毕竟想从她的身上看到情绪波动,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个味道,罗伯特,”

歌德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面前的那盘煎饼,注意力似乎是被上面厚厚的糖浆所吸引住了,

“我并非没有尝过糖,但能有味道的,如今是头一遭。”

这话并不奇怪,我用的枫糖是由在加拿大的格林伍德一家寄来的,那里遍地枫树,产出的枫糖更是举世闻名——它们拥有很高的甜度和浓郁的香味。再加上我放入的如此多的量,就算是吸血鬼那挑剔的味蕾,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吧。

“那么,具体是何种味道呢?”

“具体的话…与其说是味道,更像是单纯的感觉。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当它接触到舌尖的那一瞬间,大脑中确实有了一种让人感到柔和的清香,这与血液的味道的…完全不一样。”

“太好了…!”

我的嘴角忍不住上扬起来,真的是帮我大忙了,回头一定要找个机会给格林伍德一家送点回礼过去。

“你看上去很高兴。”

“高兴?我?啊…确实,我很高兴。”

做饭的居然比吃饭的还要高兴,如果在常人来看,我这种行为着实是挺奇怪的,至于其中的缘由…也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

“我看看,这张不错。”

我从放在茶几上的照片中挑出了一张自上而下俯瞰大海的照片,打算将它放在厨房里。其实透过厨房的窗户就可以看到大差不差的景色,不过嘛,锦上添花总不是件坏事。

“那你就先吃着,我就不在边上烦你了。”

我拿起照片走向厨房,左看看,又看看,最终将它放在了我自以为最合适的橱柜边上,同样也是窗户所在的位置。假如有客人看向这里的话,就会同时收获两片美丽的海景色,我是这样想的。

“轰隆隆…”

自空中出现的巨响将我的注意力从照片上吸引开来,我看向窗外,漫天黑压压的乌云已经承受不住其中数以万计的雨滴,伴随着阵阵犹如火药爆鸣的巨大雷声,暴雨降临了。没过几分钟,屋外的世界便被好似瀑布飞流般的滂沱大雨所笼罩。

“——下雨了啊。”

我伸出手,清澈透明的玻璃将手掌阻挡在了温暖又舒适的别墅里,它最终并没有触碰到外面的雨水。

“…罗伯特,你看!下雨了,多佛尔在下雨…”

一个稚嫩孩童的声音在我的脑海中响起,它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似乎…是在很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很小,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把这么多东西都装进脑袋里。

“哎?等一下,那该不会——”

突然,窗外的另一样东西打断了我的回忆,是在小山丘下的马厩,我能远远地看到它的门正大敞着,在刮起的大风中无助的摇曳。不好,看来是马厩的门忘记锁上,被风给吹开了!要是梅菲斯特跑出来,在这么大的暴雨里走失,那可不好办啊。

“——歌德,那个,我得出去一下。”

我顾不上回头,撂下一句话就往门口赶去。来到玄关处,我迅速地看了下四周,这里并没有雨伞。唉,知道可能下雨,结果马厩门没锁好不说,伞还忘记拿了。我觉得自己八成是受了昨晚噩梦的影响,或者干脆就是睡迷糊了,不然还真干不出这马虎事。

“不管这些了。”

没办法,我打开门,硬着头皮冲进了雨中。虽然从别墅到马厩并不算远,但猛烈的大风与暴雨依旧把我折腾得够呛。我抬起手徒劳地阻挡着如瀑般降下的雨点,在变得又湿又滑的草地上艰难地前行,在几次差点跌倒后,我终于来到了马厩前。

“噗,你这…”

映入我眼帘的场面令我哭笑不得,只见梅菲斯特正舒舒服服地趴在马厩里的干草堆上,身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一处沾上雨水,与外面被淋成落汤鸡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仔细想想,梅菲斯特可不傻,它怎么会自己进到暴雨中,甚至跑走呢?纯粹就是我多心了。

“算了,至少把门关上吧。”

我揉了揉已经被雨打湿,并耷拉在脑门上的头发,将马厩的门锁好,然后灰溜溜地向别墅走去。这回我没有用手去挡,脚下的步伐也放慢了。前者是因为挡了也没用,后者是既然已经全身湿透,也就不差再淋一些了。

我抬起头,伸开双臂,任凭雨点打在自己的脸和身体上。其实吧,虽然身上被雨淋的湿漉漉的感觉并不好受,但偶尔在雨中走走还是别有一番风味的。小时候好奇心重,总是想尝试一下在下大雨时不打伞会怎么样,结果淋了几次,又被家里人骂了几次后,就彻底断了这个念想。

“话说那时候…也是下了这么大的雨,也是没有带伞,和现在几乎一模一样呢。”

本就很慢的脚步彻底停了下来,刚刚被打断的回忆再次涌上心头。呼——很远了,离现在得有十多年了吧,那时我还是个小屁孩呢。我闭上眼睛,过去的记忆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中缓缓地被“放映”出来。

“喂,乔治,别跑了!”

一声叫喊响彻了多佛尔的小树林,在密密麻麻的树木之中,有着一条还算宽敞的土路,此刻的我正跑在上面,撒开脚丫,使尽全身力气去追赶,但还是难以缩短与前面那个黑头发男孩之间的距离。

“别这样,罗伯特!反正今天又没什么事,就陪我一起玩玩嘛!”

乔治边在哪前面跑边说着,虽然他这么说,但从身上明显不是外出的衣物,以及那没穿鞋子光着的脚来看,我的这位好朋友绝对不是正经出来玩的。

“——!”

似乎是跑太快没来得及看路,乔治的脚被一根延伸至路面的树根绊到了,由于脚下没刹住车再加上身体的不稳,他直接脸朝下重重地摔倒在了土路的地上。

他终于停了下来,但不是以一种正常的方式。我连忙跑到他的身边,伸手帮他翻了个身,并关切地问到:

“怎么样?乔治,没受伤吧?”

“呜…还好…”

乔治挤出了一个笑容,但随即便被痛苦的表情所取代,他捂住了自己刚才被绊到的那只脚,试图以此来缓解它的疼痛——看来是崴到了脚,我从头到脚检查了一下,除了脚受了伤,还有脸上挂了点彩,其他的部位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碍,也就是衣服上沾满了土罢了。

“好什么好啊,还陪你玩…这下我还得陪你挨骂。”

我看了一圈,四周没有什么可以用作包扎的东西,于是便心一横,脱下鞋子,拿自己的两双袜子缠在了乔治脚踝处崴到的地方。

“刚跑了这么久,脚上出了汗,就不要在意味道了。”

“谢谢你,罗伯特!不过咱们平时玩的那么好,为什么今天你就非得赶我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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