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大国叫她盯得很不自在。
“怎么了,我穿白衬衫不好看?”
焦蕙兰神色不自然地替他理着衣领,低声说:
“好看的,娘可真会打扮,你穿上这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孟大国这才意识到她刚才在想什么,一时也有些不自然,自打娘变好后,他和焦蕙兰的关系也变了不少,越来越像关系亲密的同志了。
对于甄臻而言,这件衬衫主要是为了小儿子做的,至于其他两人都是附带。
倒不是她偏心,三儿子去大城市读书,总要有点行头的。
她帮三儿子理好衣领,镜子中的孟华比她足足高大半个头,斯文俊秀,挺拔英俊,像一颗迎风而立的小白杨。
论模样,这儿子无可挑剔,也是三个儿子中长相最像她的。
甄臻忽然理解原主对孟华的偏爱了,三个儿子同是原主肚子里出来的,大国和二勇都有几分像爹,只孟华跟原主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这感觉非常奇妙,更别提孟华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嘴甜会逗人开心。
人总会偏爱能给自己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甄臻低声说:“我给你做了两件一样的,要是能被录取,你去学校里就能换着穿了。”
孟华点点头,现在的娘不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宠着他,如今娘对他的爱有了尺度,也有了标杆。
看到娘把对他的爱分到了大哥和二哥身上,孟华无法否认内心的失落,却又隐隐觉得娘现在给他的爱比从前更有分量。
“知道了,娘。”
甄臻拍拍他的肩膀,“可怜天下父母心,三个儿子里你是最有文化的,也最聪明的,娘一直对你报以众望,这次如果能被选去上大学,娘希望你能好好读书,把被耽误的功课捡回来,用知识去充实自己。”
孟华点头,“娘,我会的。”
“不指望你功成名就回报我,也不指望你扬名立万振兴家族,只希望你走正道,认真对待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