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芝把长长的与会名录一一看过,没有盛怀初的名字,打电话让饭店另送了一份别家的来,关上门看了,依旧是没有的。
门铃又响了好几声,是先头送报纸来的老西崽,木着脸端了茶。
并非吃茶的钟点,她这才想起,香港按英国规矩,小费给得比上海勤些,自己刚才忙着看报,竟忘记了,立时拿了钱来打发。
这么一打岔,心中那阵莫名的慌乱慢慢安定了些,提起笔来给聂玉芳写信报平安,犹豫许久,终究是没有多嘴问上一句。以他的身份,总该是安全的吧。
到了下午,有位张律师来找她,一见面先致歉。
“船来的那日,和您在码头上错过了,打听了这几日才找到,饭店里人来人往,不得清净,真是对不住。”
有一批早个把月来的上海人,听说仗打完了,又纷纷要回去,都是妻妾主仆几十口的大户人家,大堂里难免嘈杂。
“您是?” 尹芝问着,庆幸先前自己多想了,除了他还有什么人知道自己会来香港?
张律师递上名片:“是盛先生安排我来的,您不知道么?”
“他没提过,也因为我走得匆忙。”
张律师拿出地契来,用英文写的,另附了译稿:“是关于山上那栋房子的,盛先生说您是知道的……这是文书,等去看了,再签字收屋不迟,到时候我也把包工的尾款结了。”
“这房子的事我的确知道,只是有些变故,如今他也不一定是这个意思了,你还是再问一问的好。” 她把那叠文书原样推过去。
张律师显然为难起来:“尹小姐,我看你大概是有什么误会,如今这房子只在你一人名下了,十几天前盛先生让我把他的名字拿掉了,您大可全权处置……况且你就算不要,也是没法还回去的了。”
“没法还回去是什么意思?” 想必依着香港法律,在别人名下置产是不需要本人签字的,他做得,她为什么做不得?
江朴嘱托过,关于盛怀初的近况不可提起,张律师忙道:“我的意思是,尹小姐先去看一看再作打算,实在不想留着,哪怕租卖出去也好,只是可惜了,样样东西都是簇新的。”
他不等她拒绝:“请别叫我为难……今日便可送您去,或者改日您自己去,这是那房子的地址和我的名片。”说完也怕自己再失言,留下文书去了。
尹芝只看了一眼,便收在一旁,新的一座城,还带着个不经事的孩子,赁房子,看学校,请保姆,总有忙不完的事,至于为什么“还不回去”,也就无暇细想了。
可那简短的一行地址总是忘不掉,偶尔坐车往山上去,也会刻意避开那条路。秋天已经过半,如果看见的是一片荒园衰草,免不了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