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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30(2 / 2)

  好像也没有不高兴,姜父没从女婿脸上看到不高兴的表情,小两口的脸不一样,但是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你大嫂她把工作卖了,卖了得有半个月了,不过也没听说林家出什么事儿,没人生病,婚丧嫁娶也都没有。”

  姜父和顾青都在服装厂,这事儿他算是知道的比较早的那批人,也见过顾青摆摊卖茶叶蛋,但他到现在也没闹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儿。

  一直没跟女儿女婿说,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说。

  就算是分了家了,入了赘了,可女婿和林向南还是亲兄弟,顾青这份工作当初还是接的林母的班。

  女儿和女婿这段时间是赚了不少钱,可就他们一家四口人知道,其他人不知道,林家也不知道。

  在林家那儿,小两口都是没有收入的无业青年。

  顾青既然不想干了,能卖给别人为什么不能问问小林买不买,没钱他们凑钱,凑不够钱还不能按月付吗。

  姜父为这事儿没少生闷气,嘴里连着长了几天的泡,他都气成这样了,小林要知道了还不得更生气。

  姜父之前一直没说,现在说的时候,倒是心平气和多了,适时转移话题:“老家来电报,强子过两天就来,到时候去火车站接他。你刘伯伯也答应了,但也得过几天,他儿子一家这两天过来探亲,要待个四五天,正好我明天休息,咱们带礼物去你刘伯伯家看看。”

  女儿是老连长看着长大的,但小林不是,要过来工作总得让老连长过过眼,也让小刘过过眼,免得孩子在外担心老连长。

  而且请老连长出山,总得要拿出诚意来。

  姜露费劲巴拉才从原身的记忆里找到刘伯伯儿子这个人,倒不是两家关系不亲近,而是原身和刘伯伯的儿子差了十岁呢,还早早去当了兵。

  “文斌哥的孩子多大了?明天去的时候买点小孩子喜欢吃的零食?”

  “双胞胎七岁,小的四岁。”姜父说起这三个孩子跟说自家的孩子也没什么区别,“明致喜欢吃鸡,明远喜欢吃炸的麻花,明晨爱吃甜的,听你刘伯伯说,小家伙去年因为偷吃糖还挨了顿打。”

  明致,明远,明晨,刘文斌。

  很好听的名字,也很熟悉,这种熟悉感不是来自于原身的记忆,而是姜露自己的记忆,大概是曾经在哪本小说里看过吧,这四个名字听起来都很适合拿来做她已经夭折的小说男主的名字。

  烧鸡,麻花,麦乳精,半斤大白兔奶糖。

  这是一家三口穿越以来第一次去别人家做客,所以都打扮的很正式。

  林二少没穿新买的皮夹克,穿了一身中山装,裁缝铺用来抵账给的中山装,他不用付布票,裁缝铺也不用付美金给他提成了,两边都很乐意。

  姜露也没穿裙子,倒不因为裙子不正式,而是没有合适的打底裤,不,是市面上根本没有紧身的打底裤,她拿小码的黑色秋裤充作打底裤,在家里穿穿也就算了,出门做客就不够正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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