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年纪更小,简榆的模样比现在还稚嫩,脸颊带着婴儿肥,皮肤白到不可思议。
抬头的时候,眼眸如琉璃珠子澄净,好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
看着简榆的脚步动作,陆识瑾都诧异这竟然是个活人,又诧异从小住在这里,他居然从来没见过简榆。
陆识瑾呆愣愣地站在原地,正要开口问他,是不是刚搬来这里的。
结果简榆抢先一步,对他吼道:“你看你妈呢,再看信不信我揍你。”
一句粗口毁掉了陆识瑾所有的温柔,没想到这人看上去软软萌萌的,素质却这么差,开口就是脏话。
心里更难堪,还没谁敢对他这样大呼小叫的,而自己前一秒还想着跟这个人打招呼。
陆识瑾没有爆粗,只比了个中指以示回敬。
这就是他们对彼此的第一印象。
都不好,都很糟糕。
更别提之后加上高中三年的所有恩怨了。
可现在,回忆着宋喻芸说过的话,陆识瑾想着,这会不会是一种他想要自我保护的条件反射呢?
有句话很正确,简榆这样的毫无杀伤力的长相,如果性格不强势些,确实很可能被人欺负。
他过于精致优越的相貌,哪怕什么都不做,就会引来毫无道理的嫉妒。
要性格上再沉默少言,老实低调,不善跟人交际,那不管他成绩好还是成绩坏,都足够经历一场校园霸凌了。
即便他会反抗会追责,但这些实际操作起来都很困难,不说欺负他的人会有什么惩罚,自己就先心力交瘁了。
所以他先表示出自己的盛气凌人,狂妄跋扈,从根本上让别人不敢接近他。
哪怕照样有看不惯想整他的,可已经知道他不好惹,动手前怎么都得掂量掂量。
而这样猜测,有合理现成的理由。
因为他的父母不在身边,无法及时保护他,也不一定会保护他。
所以他得想办法保护自己。
陆识瑾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虽然他没真做什么伤害简榆的事,现在收手很来得及。
可要是简榆没告诉他这件事,他就会一直算计下去……万一真的得手,将来岂不是又往简榆的心上重插一刀吗?他也太恶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