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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第五,南巡,控制四人299(1 / 1)

 “呵,我就差指着那犟老头的鼻子骂了,算了,不说这个了!”嬴城冷呵一声,始皇帝要亲自动身难寻,他岂能不去劝,可那始皇帝,看起来很好说话,可一旦人家决定的事情,根本就劝不住。 不想这些糟心的事情,嬴城指着海域法的内容道: “海域法还是有很大的问题,对海域认知还是太少了,海域是一个要比陆地还要广阔的地方,对于我大秦来说,应该提升到与昔日耕战国策相当的地位,鼓励大家造船拓海,遍地圈海!” “这个现在不用着急,但海域法一定要有所规定,让百姓清楚,海与内湖的区别。” “而这,就要涉及到海域航舶法,海域税法,海域资源法,海域界定法,拓海法,海域军事法,算了,这部分还是我来弄吧!” “海域法不必细分,但要让所有人心中形成海域也是我大秦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李瞻还真的没有见过海,只能是稀里湖涂的点头道:“诺!” “另外这个诉讼与非诉讼法!”嬴城又翻开了一摞纸,按页索骥的道:“所谓的状师,是因为百姓不知法,上诉而不知如何上诉,从而产生了这一特殊的职业!” “这里,非法家弟子不得状诉,是不合理的!” “还有这里,百姓可以自由状诉,也是不合理的!” “教化司五门主要学问,就包括秦法,普法的历程任重而道远,现阶段而言,的确法家弟子一定是擅长这类职业的,但没必要非要法家弟子!” “但是,这必须要有对应的资质,不能一个老鼠搅动一锅汤,害的大家都没有饭吃。” “至于将来,一旦把老的一批送走,接受教化司从小普法的新一代人,一定是人人知法的新一代人,必然,人各有异,不可能全然了解秦法十纲,礼篇,总纲等内容,就要有所区分。 明令高中低,上中下,以德行为准则,秦法知晓程度为状师,只有辩诉之权,无判决之权。” “还是那个问题,法家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不能成为独属于某部分人的私权,以后,我大秦子民人人是法家,但人人不是法家。” “权力的界定一定要明确,民就是民,官就是官,介于民官之间的这部分,不能以为官的准则去约束这些人,却又不在民的范畴之内,可这些人却又是最为庞大的一个群体,若为祸四方,所影响的却又是朝廷的对天下的信服之力。” “长此以往,我大秦在百姓心中的威严,将荡然无存,一旦到了那个时候,便是我大秦灭亡的时候。” “所以,必须明令状状师也是三等一流民,没有任何高于民等的权力,至于受人尊敬,就如同老师,族老这些人的存在,是因为其品德和名声广为传播而受人尊敬,令人信服,但这,不属于驱使他人行事的权力范围。” 李瞻认真的将嬴城所说的话记录了下来,还是疑问道:“大律令,可这其中必然会产生另一个问题,这些状师若为那些罪犯辩诉,明知罪犯有罪,还想方设法的辩诉,又当如何,这也是属下的疑惑。”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换源 安装最新版。】 嬴城摇头道:“在廷尉司,监察司,大律府三司没有正式的判决前,廷尉所抓捕的之人,就是无罪的,这其中,廷尉司为主要判决者,大多数判决,由廷尉判决定罪。” “而状师的存在,是在判决前,因为熟知律法,替这个没有判决的无罪的人辩诉!” “我不知道你以前经历了什么,在你的认定中,难道就被抓之人都是有罪的吗?” “律法讲求三证齐全,以法定罪,廷尉可以搜集罪犯犯罪的证据,状师就可以搜集罪犯无罪的证据,即便是罪犯为真,状师也可以为罪犯减轻处罚。” “而这其中,廷尉必须牢牢的掌控着判决之权,这是谁也不能动摇的。” “必然,人心难测,你也无法保证所有的廷尉官员就真的一颗公心全为民,这二级,三级,上诉之辩,就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李瞻认真的点了点头,略有所得。 嬴城笑了笑,道:“其实,减少斩首极刑之罪,对我大秦而言,是利远大于弊的!” “一来,摘掉暴秦这顶帽子,消除百姓的畏秦之心。” “二来,这免费的劳动力,根据犯罪的罪恶而无偿任用,何乐而不为。” “三来,给所有罪犯活着的希望,谁还愿意冒着作死的风险造反呢。” 李瞻点头赞同道:“理是这么个理,可是秦法的推行,怕是不容易啊!” 嬴城笑呵呵的道:“若是容易,何来青史留名,新秦法若成,你我以及这座大律府,将耀眼史册。” “若不成,谁又不是一抷湮没的黄土呢!” 说着,嬴城再次从教育法中抽出几张纸,道:“远的憧憬不必遐想,做好眼前的事情,教育法也是重中之重啊,老师的考量,学生的德行,用律条来规定,还是要慎之又慎啊!” “这里面第十七条,各级学院,应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经营。” “这里面的三十五条,各级学院,应不得以身份而区别招生和教育,能请到私教,那是家室的本事,无可厚非,可这各级学院是朝廷主持建设,应当以公允为主!” …… 嬴城对秦法十纲进行逐条修改。 只要修改掉这些内容,在他看来,新秦法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经历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新秦法终于到了收尾的阶段。 再有一两天,便可成为成文法。 可喜可贺! 这段时间,大律府所有的官员们,都很辛苦。 收获也是巨大的。 说句自大的话,即便是新秦法不推行,这部秦法,也足以成为绝世瑰宝,被万世所借鉴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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