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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1818(1 / 2)

世界是守恒的。

夺取的同时,就必然会失去同样珍贵的东西。

余不正理解了自己的扭曲。

……

天又是阴的,看起来病恹恹。

路灯亮起来,照不清草地里的人。

……

“毛慨的尸体找着了,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在这个地方,警察可是找过这里的。”叫余不正的人说。

“很简单,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尸体是在警方搜索之后才被放进来的。”

“为什么会这样,毛慨难道不是中秋节那天遇害的吗。”叫余不正的人说。

“当然是,只不过凶手把尸体藏起来了,一直藏到警察搜草地那天。”

“那凶手会把尸体藏在哪里,又为什么要转移尸体。”叫余不正的人说。

“那种事情你自己想。”

“……我明白,我明白。”叫余不正的人说。

“……”

“如果凶手的目的是隐藏尸体,那就都可以解释,藏东西嘛,总有几个条件得满足,第一,藏匿的地点要尽可能安全,推测凶手的思路就会发现,在警方的搜索下,没什么地方是完全隐蔽的,我一直是这么以为的,却忘记了凶手也是这么想的,既然不存在安全的地方,那就得自己制造出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什么样的地方是安全的,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这也就是凶手采用的方法,这个方法实施起来很简单,只需要一个小道具。”叫余不正的人说。

“什么道具。”

“毛慨的手机。我直到刚才才意识到了那个手机的用处,行事缜密的凶手哪里会真的大意到丢掉手机那么显眼的目标,排除凶手是个马大哈,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手机是被凶手故意扔在草地里的,目的就是引诱警方去搜索草地,当然他们什么也找不到,因为那里本来就什么也没有,但是这个时候,警方的行为就已经使草地的性质发生改变了,它从一个‘没有经过搜查的地方’变成了‘警察搜查过的地方’,所以,这块草地就相当于盖了章,就这么被人为造成了最安全的地方,因为谁也不会怀疑警方的搜索能力,所以警察就这样被凶手当了枪使,成了他计划的一环,把尸体藏到警方搜查过的地方,大胆但是合理,只要在不被人注意的情况下,选草地里的一口废井来藏匿尸体就可以了,虽然不知道能瞒多久,但已经足够混淆视听,也确实达到了效果。”叫余不正的人说。

“但不够。”

“确实不够,案发后直到警察来的这一段时间,凶手需要在另一个地方安置遗体,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再想想凶手为什么要把最后藏尸体的地点选在草地,他为什么不把尸体带出学校再慢慢处理,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劲儿弄这一出,我能想到的原因是,他带不出去,或者他认为直接带出去风险更高,其次,有人藏东西总是愿意藏在自己能经常观察的地方,这样才足够安心,如果凶手想要把尸体留在方便自己观察的视野里,那么他选择这块草地的原因就呼之欲出了,凶手不是外来的人,他就是案发当天留在宿舍楼里的学生。”

“哦。”

“这片草地,是从宿舍阳台一眼就可以望到的地方,很方便吧。”叫余不正的人说。

“问题没有解决,尸体之前藏在哪里。“

“把凶手定位成学生,再从宿舍里找一个不会被其他人发现的地方就行,衣柜或者行李箱有可能,但是这些地方不行,它们可以拦住一般的同学,但是拦不住警察,这种所谓的个人私密在国家权力面前都要敞开大门。“叫余不正的人说。

“那是哪里。”

“既然私密的地方不行,那就找有公共性质的地方,同时还不会被注意和搜查,宿舍里也确实有这种地方,就是厕所,准确说,是厕所最里面的隔间。”

“嗯。”

“厕所进门后的第三间隔间没有便池,这一点学生知道,但警察不知道,在警察的视角来看,厕所这种人进人出的地方怎么可能藏个人进去,而且案发的时候正好是节假日,没有清洁工来打扫,那就完全没人去关注那个空隔间了,所以那里确实可以作为暂时的存放点,凶手要做的,就是赶在假期结束或尸体发臭前进行转移,他运用的是很基本的心理陷阱,大庭广众之下藏尸,反而能成功瞒天过海。”

“说到转移,凶手是怎么转移的。”

“这就涉及到凶手的身份了,毛慨的尸体是被装在行李箱里的,所以凶手只要拖着箱子,作为一个回家的学生大摇大摆走出去就行了,但是时间需要把控,首先不能在白天,否则跑草地里藏行李箱的时候会被目击,其次要尽快,最好是警察前脚走,尸体后脚就能被移走,所以凶手是警察搜索草地后离校,并且是在晚上离开的人;此外还有一个点,那就是行李箱,凶手如果谨慎,就不会用自己的行李箱装尸,而恰好毛慨的座位又没有行李箱,很容易假设,现在装着毛慨的箱子就是毛慨自己的,所以凶手大概率还是一个能拿到毛慨行李箱的人。”

“呵。”

“答案很明显了,满足以上条件的只有一个人,杜良。”

叫余不正的人感觉自己嗓子哑了,他很久没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

“就连依据也很好找,只要重新查查监控就行,杜良离开那晚,一定是带着行李箱走的,所以宿舍监控会拍到他拖着行李箱出门,但是出校的时候,行李箱就不会在他手上了,所以用校门口的监控一对照,就能确定他是不是藏尸的人。”

“所以,杀了毛慨的人就是……”

“说起来,刚才我说的不严谨,藏尸体的人和杀人的人不一定就能划等号,起码我不认为他杀了毛慨。”叫余不正的人说,“我这么看,他们俩是很好的朋友,或者不止朋友,毛慨有同性恋倾向,说不定他俩还是一对儿,从动机讲,杜良貌似没有杀毛慨的理由,但不管他杀没杀毛慨,有一点是确定的,杜良既然转移了尸体,那就说明他曾经去过毛慨的死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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