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上午,芙洛拉伯爵舒尔茨大人的队伍正浩浩荡荡的朝着布朗尼市开去。
队伍最前方是卫队成员们举着长旗开路。
之后是伯爵马车,以及马车周围骑着马的亲卫队,正在执行着护卫任务。
队伍中后段则是骑在马上,跟随伯爵前往布朗尼市的诸多贵族、廷臣,运送人员和行李货物的棚车,以及殿后的其他卫队士兵。
从林德村随同霍克一起的两人,安妮被安排在了仆人的棚车上,贝内特骑着马,跟在霍克的身边。
但从觐见过舒尔茨后,霍克三人的队伍中又加入了一位新的成员。
艾格尼丝·施特劳斯,向舒尔茨伯爵告发暗杀阴谋的施特劳斯家的长女。
她在针对霍克的暗杀计划处于谋划阶段时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当晚返回住处后,写了一封密信,成功交到了当时还在出巡队伍里的父亲。
得到了消息的施特劳斯男爵最终选择向舒尔茨伯爵坦白,交出了密信。
因为此举,他们施特劳斯家族在这场风波之中受损最小。
连送到芙洛拉堡的人质都可以是没有继承权的孩子。
也得亏施特劳斯男爵是个识时务的人。
如果是在伯爵夫人艾米丽的密信送到舒尔茨手上之后再交出密信,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之前交出,那就是与旧贵族们分割,事前告发,属于有功。
之后交出,那就是见势不好落井下石,连着你施特劳斯家一并收拾也无可厚非。
可以说正是这孩子的机敏,才让施特劳斯男爵掌握了主动权。
这样的聪明孩子想要来自己身边学习,不知道她想学些什么。
再说了,又有什么是只有自己能教的?
教她怎么当一个合格的牛马吗?
好家伙,当牛马从娃娃抓起是吧。
“说起来。贝内特,布朗尼市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骑在马上的贝内特没多想,向霍克说明着自己对布朗尼市的第一印象。“是个人员成分复杂,制造业、商业繁荣、文化底蕴不够的城市吧。”
“喔喔。施特劳斯你认为呢?”
安静倾听两人对话的艾格尼丝听到霍克问起自己,于是大方的开始表达自己的想法。
“是的,林德大人。我同意贝内特小姐的部分看法。
布朗尼市确实是个人员成分复杂,制造业商业繁荣的城市。
布朗尼市的繁荣是在舒尔茨伯爵的英明领导下,由来自天南海北的各色人群共同努力的结果。
而城市的繁荣,更是吸引了来自各地的各色人员,加剧了复杂程度。
两者属于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至于贝内特小姐所说的文化底蕴不够,我不太赞同。
布朗尼市位于王国南部,所处的地区正是高地文化极为繁盛的地区。
各式的乡间歌谣唱法与舞蹈技艺处于一个十分成熟的状态。
如果贝内特小姐能够趁着这个机会,沉下心来感受一下美妙的高地文化,相信您一定会爱上它。”
噢哟,不错不错。
知识面广,有自己的见解,敢于在人前表达,最重要的是在回答的时候还能把城市繁荣的功劳归于上司的英明领导。
既清楚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又能让领导听的很舒服。
如果还是牛马时的我在公司里能有她这样的说话水平,不得把领导舔的云里雾里的。
只是这最后一句,显得有些茶里茶气的。
不要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