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4年,盛汉市,东城区,八四路。
夜很深了,马路两旁的高楼都黑着。沿路小店都已打烊,只剩夜见欢还在营业。
夜里相见,所为即欢。
夜见欢是家酒吧,灯光暧昧,氛围迷离,是东城区相当有名的网友见面圣地。
人们在虚拟世界聊得火热,无论哪方,只要一提到这个招牌,另一方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会赴约的,自然也就是那么个意思。
去夜见欢喝一杯不?
简简单单一句话,背后是对柔情蜜意的渴望,和想做就做的潇洒。
2074年了,大家都摊牌了,都不装了。
爱,越那什么越有。
夜见欢生意极好,每天打烊前半个小时还有客人恋恋不舍。
但今天很冷清,偌大的店,三四百个座位只有两位男客人。
一个坐在吧台喝酒,一个坐在舞台前抽烟。
吧台前的男人外号金手,身高体壮,膀大腰圆,在八四路一带小有名气。
这外号源自他的左臂,一条闪闪发光的金胳膊。
这胳膊并非真是金子做的,而是义体,重二十公斤,带电力蓄能系统。
蓄能拉满,能一拳打穿十多厘米厚的钢板。
人的肉身在这种力量面前就像水果一样。
打断骨头只算轻伤,轻得不能再轻的那种。
重伤么,可以想象一颗西瓜,鲜嫩多汁,瓤红籽黑,放在液压锤下。
噗嗤一声爆开。
脑袋被义体打中的下场,和那差不多。
不过金手的名气,不是打人打出来的。
他出拳的对象,另有它物。
咕嘟。
金手喝了口酒,把空杯往前推。
一个调酒师机器人从阴影处平移过来,发出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
“还是伏特加?”
金手点点头,待机器人添完酒拿起杯子,放在鼻前狠狠闻了一下。
这酒烈得他兴起。
他喝了口大的,浑身为之一颤,抬头看电视。
临时插播的深夜新闻。
“八三路一家枪械店遭不明生物袭击,店内枪械半数遭劫,无人员伤亡……”
八三路离八四路只有两百米,走路过去,只要两三分钟。
金手笑了一下,心想。
真好,买一送一。
他今晚来夜见欢,不是喝酒,也不是等网友,而是工作。
他是赏金猎人,猎杀怪物换取报酬为生。
所谓怪物,即是一群体型巨大,长相怪异,非人非兽的活物。
它们昼伏夜出,食人。普通人遇到它们,会被啃食干净,只剩骨头。
而金手,则会叫它们变成一堆烂肉,然后拿这烂肉找人换钱。
一头怪物,无论如何都能换到十万块,能买八四路一点五平方房。
早些时候,他从一位专门提供怪物情报的老友那里得知,今晚八四路会出现一头怪物。
他这才提前来此,疏散普通民众,静候怪物出现。
他是十二点到的,正是夜见欢最热闹的时候,连威胁带劝说,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说服人们离开。
没想到,竟有人不怕。
一不怕怪物,二不怕他。
问话也不回,像聋了似的,就坐在那儿抽烟。
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这么抽下去就算不被怪物吃掉,也要得肺癌死掉。
金手踢开椅子走过去,故意把动静弄得很大,来到那人身边,把二十公斤的金胳膊往桌上一砸。
烟灰缸被砸得漂浮起来,烟灰撒了一圈。
那人转头瞧了金手一眼,眼神里不带任何情绪,脸上不带任何表情,金手却自心底感觉到一丝畏惧。
他身穿皮制风衣,银色项链拖到腹部,两手戴露指皮手套,像个会抢劫沿路女性挎包的飞车党,但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远比扰乱社会治安危险得多。
他杀过人,而且数量不少。
这是金手的第一感觉。但他很快调整了过来,按原来的想法,摆出凶狠的表情告诫道。
“再不走,可是会没命的。”
他杀的是人,我杀的可是比人危险得多的怪物,没道理怕他。
飞车党灭了烟,抬起上半身,一副要离开的样子,下一秒却又坐了回去——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示威般坐得更深了些。
金手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很想抽这家伙一巴掌把他打昏,叫辆出租车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