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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两拨人开始了暗戳戳的竞争,但他们又不得不去上同一堂课,还要被打散了组成研究小组,毕竟炼钢可不能靠空想。奥斯芒德的代数课,丹索锡的化学课,还有安珀交给他们自行研究的资料,连最不爱学习的矮人铁匠都得从头识字,否则他们就看不懂蕴含着极多奥秘的冶炼“技能书”。

铁匠们一边工作一边上课,再也无暇思考会不会失业的问题了。

第48章 营救行动

春天快到了,朝阳处的雪全都融化了,露出了灰褐色的土壤,融化的雪水滋润着泥土,浸湿了去年干枯的草根。

“这可恶的泥巴!”一位骑士下了马,一脚踩进了泥泞中,泥巴糊在了他的皮靴上,甩也甩不掉。

与他同行的人看起来更斯文些,一头金色的头发压在帽子下,鼻子又直又挺,显得年轻而庄重,看人的时候目光却是相当柔和的,他穿着一件精制獭皮料的教士服,为了保暖又披着一件栗色大氅。“我敢说我们已经快到翡翠领了,只剩下最后一小段路而已。”

文森特很清楚骑士为什么发怒,绝不是这湿润的土壤,而是他们再次迷了路。

出门旅行,无论是长途还是短途,都需要时刻小心。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危险就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文森特穿教士服,这让他在城市中得到优待,叫上强壮的友人乔治同行,让他在野外的安全性也有所保障。

但是文森特忘了一点,除了这些之外,他还需要一个识路的人。

这一路上,他们无数次迷路,好在每次迷失的都不是偏僻的地方,总会等到人指路,加上白天看太阳,晚上看星星,学过的天文知识得到了有效的运用,大致的方向还是能辨别的。

就在文森特确定自己已经距离翡翠领不远时,他们两个再次迷路了,今天偏偏还是阴天。于是他们驾轻就熟的找了个路边蹲守,等一个路人打听方向。

道路尽头远远的出现了一群农夫,骑在马上的乔治立刻警惕起来,因为这些农夫的人数太多了。这世上并不存在某种令人绝对信任的群体,男爵可以靠战争和打劫起家,农夫也能在农忙时种地,农闲的时候变成盗匪,拦路抢劫。

“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匪徒。”

骑着马藏匿在不远处树林里的文森特对乔治说道。如果这群农夫是匪徒,至少应该更凶恶些,拿着武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毯子,手中是用来探路的木棍,背上的麻袋里很明显装着简陋的行李,也不四处张望,只闷着头走路。

这是一群和他们一样的赶路人。

“真奇怪,”乔治也看到了,“农民不留在自己家中种地,成群结队的要去做什么?”

这下他们敢放心的上前问路了。

反倒是农夫们很是惊恐的看着这两个骑在马上的大人,得知他们的目的以后,才畏缩的指出了翡翠领的方向。

文森特猜的没错,他们的确是距离翡翠领不远了。“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人的农夫说:“去翡翠领做事,大人。”翡翠领从去年就在招工人,好些农民趁着冬天不需要干农活的时候大着胆子跑过去,结果既没挨鞭子也没被抓去做奴隶,真的带了钱回来!

他们这些人中,有的是去年冬天已经去过翡翠领的人,有的家里凑不出一身御寒的衣服,不得不等到天气转暖了才出发,从现在到土地能耕种,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赚些钱了。他们一个村子的人结伴同行,路上也有个照应。

文森特皱了皱眉:“听说翡翠领如今已经成了异教徒的乐园,你们就不害怕吗?”

那些农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可是,异教徒又不会吃人,而且做工真的能拿到钱啊!”

文森特一阵气闷。

他在问这个问题时,那些农夫眼睛里明晃晃的透出一个疑问:难道你不也是要去翡翠领的吗?

这怎么一样?!

文森特又不是去为领主做事的,他和他英勇的骑士朋友,要一起去将他被领主劫持的朋友奥斯芒德解救出来!

虽然有着相同的目的地,但文森特和乔治因为交通工具的优越性,很快把这群农夫甩在了身后。

然后他们就再次迷路了。

好在这次,他们已经到了翡翠领的土地上,似乎是误闯进了一个农庄。

田埂上有一群孩子在玩。

文森特看到一个长得最高的孩子站在中间,嘴里说道:“从前有一只口渴的鸽子,看见墙上画着一个瓶子,以为里面有水,就急匆匆的冲了上去,结果撞在墙上折断了翅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急功冒进,草率行事,就会遭遇不幸。”

文森特仔细的看了又看,一个农夫家的孩子,竟然也能讲出这么有条理的故事?难道他是这个庄园主的孩子?

另一个孩子站了起来,似乎是轮到他讲故事了。然而他绞尽脑汁,憋红了脸,也没想到什么有趣的故事。于是磕磕绊绊地说:“用一个破了底的陶罐,最上面放石头,然后是木头烧过的灰,最下面是叠起来的亚麻布,把河水倒进去,喝这种陶罐下面滴出来的水,肚子就很少痛。”

这不能称为一个故事,但明显是一种通过过滤得到清洁水源的方法,文森特自己在路上用到的过滤方法,都没有这么细致。这让文森特实在好奇,一群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见识,于是他走上前去,给了那个最高的孩子一个自己身上的铜扣子。

高个子小孩很珍惜地把玩着铜扣,文森特问他:“你们识字吗?”

高个子小孩指了指旁边一个孩子:“我和安迪识字,大人。”

这就奇怪了,文森特走近以后终于确认,这孩子八成是出自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只要一看就知道,他身上穿的是大人不要的破衣服,上装一直拖到快到膝盖的位置,裤脚卷了好几层,最下面的毛边在泥土里拖着。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得到识字的机会?

于是文森特想到一个可能性,也许他的朋友奥斯芒德已经从领主的魔爪中逃脱,只是苦于缺少路费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隐居在这个农庄,在闲暇时教授了这几个孩子认字。

“是谁教你们识字的?你的老师叫什么名字?”文森特迫不及待的问道。

让文森特失望的是,这孩子说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名。安迪则说了另一个。

“你们竟然有两个老师?”这下连一旁的乔治都忍不住了。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有哪个识字的学者愿意留在村子里教这些只会玩泥巴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两个。

乔治随手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下几个单词,叫刚才承认自己的识字的两个孩子去辨认,来证明他们不是撒谎自夸。两个孩子骄傲的昂着脖子,不费什么劲就正确的说出来这几个单词的意义。

不信邪的乔治又让孩子们算数,从简单的个位数运算一直到三位数相乘,两个孩子列了个奇怪的竖式,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面对乔治的惊讶,他们居然还诚实的承认:“也不是每次都能算对,经常马虎出错的。”

“那你们刚才讲的故事,也是老师教给你们的吗?”文森特依旧温和的问。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那是在报纸上看到的!”说完,他们就自顾自的念叨起来,今天的报纸是被谁家抢在前头领到了,昨天又是聚集在谁家,洗干净手传阅了一份报纸的抄本,哪天的报纸上又有着格外有趣的故事等等。

文森特依旧一头雾水,他心中升起一种荒谬的念头,那就是他比一个农家的孩子更没见识,他们习以为常的事物,自己却完全没听说过。

而且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没有离开过家里,也没经历过艰苦的求学,受人白眼,就这么学会了识字,简直容易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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