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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冲突44(1 / 2)

事件发生的很快,也消失的很快,有些自以为办了会员自以为大爷的,此刻也老实了许多,不动声色的将那二郎腿悄悄地放了下来。

柳如烟见事情已经处理完毕,恢复那媚态:“各位贵人若有需要,可告知一旁的导购,付过定金后,奴家便会派人明日一早便将香皂送至诸位贵人府上!”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站在自己桌子旁的小斯就是那所谓的导购员。

说完自己的要求,便见那小斯从怀里掏出一根木棒一样的事物,在纸上写写画画起来,记录了众人的地址以及购买数量。

有些在朝为官的,却是紧紧盯着小斯手中那能写出字的木棒。这是好东西啊!

就在柳如烟准备揭开第二样木盘时,门外却是一阵嬉闹。

雅间中的盛利听到动静微微皱眉,挥手暗示柳如烟继续,自己便牵着李承乾便从小道走去那门口瞧瞧。

“女马拉个巴子!敢欺辱小爷!老子就让你这红袖招开不下去!”这声音一听就是那刚才羞恼离去的青年。

只见那青年身后居然跟着十多个身具铠甲的兵士。正气势汹汹将那抽奖圆盘一把打碎,颇有一番今日要将红袖招拆了的模样。

李世民脸色不太好看,尤其是瞧见那十几个全副铠甲的兵士!

俗话说道:“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意思是如果私藏铠甲,一副铠甲的罪名是私藏硬弩的三倍,如果是三副铠甲,那么立即判死刑。

而这在他实际已经是李世民治下的长安城,居然当街有人带十多副甲胄的存在!简直是叔可忍,婶不能忍!

有人要问了,为何一甲顶三弩,李世民为何这么愤怒,其实一个人带着武器犯下伤人罪,官府来捉拿的时候很容易抓住,弓箭一射,长矛一围,一般人只能束手就擒。

但若是穿了盔甲,官府的执法成本就会成倍增长,因为穿甲人的战斗力是倍数增长的。一副保养良好的铁甲,一般的弓箭很难射穿,刀矛也扎不透。一个穿甲的成年男子,带着长矛和弓箭,能轻易对抗数个不穿甲的对手。

要是三五个穿甲胄,带武器的人一起行动,基本就能让当地的巡捕、衙役和民兵手足无措,只能找正规军来剿灭。所以在古代,你可以带兵器招摇过市,但是一旦你私藏甲胄,一般判处徒刑,三件以上的甲胄在唐代就是死罪。

可以这么说,若是这十几人趁着不备,甚至可以攻陷一个小县城。

“查!给孤查!”李世民暗自咬牙,低声对影卫说道。

盛利牵着李承乾,眼睛有些冷,哪怕是来自未来,自己此刻也是被那青年震惊到了。玄武门事变才过去多久!居然就有人胆敢穿着甲胄行凶!

青年仍然嚣张,却不见已有取死之道。

将李承乾安顿好,盛利刚想让尉迟宝琳叫上些家将,好好收拾一顿青年。

却不经意间从人堆里瞧见了一张黑如锅底的李世民。

顿时心中暗喜!哈哈!小贼且看你嚣张!却不知你已有取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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