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怀玥就像在泥泞中长出的坚韧杂草,也像遍地荆棘中冒出的刺玫,迎着风生长,向着阳不低头。
这股生命力是书映风从未有过的,或许说曾经有过,他与好友梅溪是这一辈最叛逆的孩子,从小到大就喜欢不走寻常路,享受着优渥家世却不愿接手父母公司,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宁愿今天跑到大峡谷攀岩,明天跑到雨林求生,也要追寻虚妄的精神自由。可好友的死打碎了这场荒诞不经的叛逆,他无时无刻不内疚,责怪自己没有拉住他,试图用做慈善来抹平罪孽,于是生活逐渐像一滩死水平静。
而怀玥的出现,让他发现人生其实有另一种活法,一种永远能在困境中绝地求生的活法。
“目前她对我来说,更像是重新激活我对未来向往的一道指引明灯。”书映风认为现实从来不是浓墨重彩描绘的偶像剧,短暂相处不可能让好感瞬间变成死去活来至死不渝的爱。
真正的喜欢是细水长流,是循序渐进。
他的确对她很感兴趣,渴望了解她绚烂多姿的人生,好奇她经历怎样的艰辛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他想要循着她的脚步,重新捡起对生活的热情,最后再来谈喜不喜欢。
而且顾庭没说错,像她这样一举一动都令人敬畏的人,能与她并肩的人必定同样优秀。
在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前,她或许根本不会看任何人一眼。
书映风表情很淡,放下手,斟字酌句地说:“再说,就算我们真的喜欢到非她不可,选择权也在她手上,从来不在我们这,不是吗?”
“……”顾庭沉默了。
他想到书映风会反驳自己,甚至想过他会用冠冕堂皇的借口挑衅自己,却没想到他竟然比自己想的还要明白豁达。
许久,他还是有点不信,声色俱厉道:“我不信,如果真的喜欢怎么不想要占有?”
仰望一个人到极限地步,顾庭曾经就滋生过邪恶可怕的想法,他看不得有人在她身边晃,时时刻刻阴郁暴躁,大家都心知肚明,直到在一场训练中被她打醒。
她把他摁在地上暴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在站起来的时候,她朝自己伸出手,露出了与以往一样的灿烂笑容,她说:“顾庭,走吧,我们要去执行任务了。我需要你做我的后背。”
直至那一刻顾庭才明白,比起爱情更重要的,是队友间毫无余地的信任。
顾庭沉浸在回忆当中,忽然,他听到了书映风淡淡回答道:“那是你的喜欢,不是我的。”
喜欢还分你我?顾庭愈发焦躁,不爽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看到书映风的第一秒就想起了队友曾逼问怀玥的择偶标准这件事,毕竟就算不想恋爱也总有一个标准,当时她只说了三个词【帅、安静、顺眼】,男人的直觉有些时候也相当准,他几乎是立刻将书映风对标进去。
顾庭烦躁地捋捋头发,面如土色地说:“反正她值得喜欢,所以我知道你一定会越来越喜欢她,也许她也会,但我们的职业很特殊,我不希望你在未来哪天受不了她经常不在家或者因为寂寞决定放弃,这样会惹她难过。”
见他原来在担心这一点,书映风思考良久才道:“她不需要你替她担心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