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它皮糙肉厚,除非有枪,否则人类很难在单打独斗中赢得胜利。
程灵没有带枪。
枪声穿透力太强了,若是这个时候自己开了枪,那就是给坦克他们一个方向指引标,他们立刻就能找上门来。
但是,程灵不打算放弃。
成年野猪很少落单,这是老天给的机会。
野猪皮,野猪牙,可食用部分能达二百斤的野猪肉,可以用来灌香肠的肠子……
程灵没有理由放走眼前的美味。
若是她处理得当,这头野猪的肉,足以让三十几个人吃三天。
“你能爬树吗?”程灵近乎耳语回头问摄影师。
摄影师竖了竖拇指。
程灵指了指旁边一棵比较矮小的树——她怕待会儿激怒了野猪,野猪奔跑起来,摄影师会受伤。
摄影师会意,麻利背着摄像机爬上去,坐好。
程灵再次观察野猪:
野猪的头一拱一拱的在地里刨着,程灵捏着一把砍刀的刀尖,对准野猪,心算了一下。
想让这把刀插进野猪的头部,成功几率不高——
因为野猪头拱地的频率是不固定的。
一击不中,就会激怒野猪,增加捕猎失败的风险。
程灵咗起嘴唇,吹了个响亮的口哨:“吁——”
野猪猛地抬起头。
就是这个时候!
程灵捏着刀尖的手,用力掷出,刀子在半空划了一个完美弧形,朝野猪头疾驰而去!
当!
这把砍刀不偏不倚插入野猪双目之间额头,三分之一的刀身猛地没入。
摄影师边拍边在心中呐喊:啊啊啊啊啊啊!我大姐头好威武啊!
可程灵却并没有放松警惕,将左手的砍刀换到了右手,弓着腰全神贯注盯着野猪。
那野猪起先没反应过来。
过了足足五六秒,它忽然仰起头,痛呼出声。
接着,它用尽全身力气,撒丫子朝程灵狂奔而来!
像一道黑旋风!
在树上的摄影师吓得汗毛倒竖。
这个壮实的跟座小山似的野猪,速度极快,大约跟七八十迈小轿车差不多。
但。
程灵没有闪躲,直直盯着野猪朝自己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