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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羽想了想,决定直接把杜仲带着,然后去找沈佑佑“借”灵泉水,然后再通过首都基地,将药剂发往全国各地。

“都行,正好把孩子带到爷爷奶奶那边去看看。”

萧谨修没有什么意见,毕竟在外面漂泊了快三年,是时候该回去了。

很快,三个大人带着一个小孩的组合就离开了C市,向北方的首都登基出发。

五年后。

今天是新历元年的第一个新年,在经历了八年的艰苦末世后,人类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丧尸这个让人厌恶的存在终于被人类彻底消灭了,人类在废墟上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家园。

虽然末世第三年就研究出了解药,但是全世界的丧尸太多了,光是将丧尸清理得差不多,就花了五年多的时间。

还有许多没有被发现的地方,只能等以后再去慢慢清理了。

原本七八十亿的人类也死了大半,现在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一二十亿了。

不过这场浩劫都过去了,未来只会变得越来越好。

云羽望着窗外晶莹洁白的雪花,感受着屋里温暖热闹的氛围,每个人都洋溢着笑脸,忍不住感叹这才是幸福的日子啊。

“爸爸,快来吃奶奶包的饺子。”

已经八岁的沈安对云羽招手。

“来了。”

没有了丧尸解药的加成,沈佑佑虽然还是被称为了光明圣子,但是成就还是没有原书中那么高。

要知道原书中,他和他的后宫可是成了新世界的掌权者,但是现在他们还没来得及爬到那么高的位置,末世就结束了。

就连沈佑佑这个“光明圣子”在百姓心中的地位,都比不上研究出丧尸病毒解药的杜仲的地位。

可惜杜仲不想将自己的名字发扬出去,只想好好做自己的研究,所以云羽便没有将他的名字说出去。

大家只知道是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大善人研究出了解药,连给杜仲立的雕塑,都是没有脸的。

等世界恢复正常后,沈佑佑也彻底泯然众人矣,就连原本要在首都基地收下的第七个攻,也改道去和门当户对的千金联姻去了。

没有了末世这个先决条件,沈佑佑的白莲花主角光环也就没有啥作用了,毕竟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和好几个男人一起分享自己的老婆。

这一世,云羽和男人也是寿终正寝,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作者有话说:

看大家的意愿,感觉攻还是蛇类比较赤鸡,至于小羽就比较多样了,但是怎么还有人说羊驼的?难道攻击方式是吐口水吗,笑哭。

感觉还是小羽有毛的占多数,所以我想了两种:小团雀养蛇蛋(自己的老公自己养,辛苦养大最后还被吃了);大蛇王养毛绒绒(男妈妈,自己的老婆自己养),看大家更喜欢那种?感谢在2023-05-31 23:07:30~2023-06-02 14:37:4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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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兽世文炮灰1

云羽一睁眼, 就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周围都是十几米高的大树,就连偶然路过的兔子, 站起来都比他人高。

这时云羽才相信, 系统没有骗他,他真的穿越了。

还记得他大学下课,刚回到家里就感觉自己发热期来了,等将族长给的抑制剂喝完, 他人也就嗝屁了。

他还没来得及悲伤,就幸运地绑定了快穿系统, 只要做任务就能活下去, 云羽当然同意了,但是也没人告诉他, 做任务是要来森林里当野人的啊。

“请宿主接受剧情。”

就在云羽一头雾水的时候,系统适时地将这个世界的剧情传输了过来。

这个世界原来是一个兽人世界,其中有兽人,亚兽,以及雌性三种性别。

兽人就是能完全兽化的雄性,一般种类都是凶猛的动物,承担了外出捕猎养家糊口的责任。

亚兽人是带有动物特征的男性形象, 一般都是小型动物,虽然也有繁育的能力,但是没有雌性强, 但是数量比雌性要多得多, 所以一般娶不到雌性的就会选择亚兽。

至于雌性, 就像人类女性, 身上没有任何动物痕迹, 身娇体弱,但是拥有极高的繁育能力,并且数量稀少,只有那些有实力的强者才配娶雌性。

原主是一名垂耳兔亚兽人,身为秋山部落族长的二儿子,从小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结果没想到,就在他们即将举行婚礼的前几天,他的未婚夫在外面狩猎的时候,竟然带回来了一个极其貌美的亚兽,就是穿越来的人类主角。

虽然他看起来没有明显的动物特征,但是他也是不是雌性,所以大家肯定这是身有残疾的亚兽。

主角一来就将整个部落的兽人们都迷住了,就连原主的哥哥弟弟也十分喜欢主角。

原主也去见过了,主角的确长得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皮肤白到发光,眼睛又大又黑,一头柔顺的黑发,吹弹可破的红润嘴唇,再加上那娇小可人的身姿,简直就是兽人杀手。

所以原主在听闻未婚夫竟然想娶那个主角后,就一气之下独自跑到了森林里,试图以此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气。

结果怨气没发泄多少,自己竟然还在森林里迷路了,最后的结局就是原主失踪不见了,也不知道是生是死。

原主的家人们找了几天,发现还是没有原主的踪迹,没办法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没有了原主这个未婚妻之后,原主的未婚夫更加明目张胆地开始追求主角,结果没想到主角最后竟然答应了一个残疾兽人的邀请。

而那个残疾兽人,原本是部落年轻兽人里最强的存在,可惜在一次捕猎中遇见了可怕的黑角虎,即使最后虎口逃生,也让一条腿落下了残疾。

从此那个最强兽人便成了残疾兽人,每天都颓废度日,直到主角的到来,用现代医学帮他恢复了断裂的腿骨,帮他重新站起来,让他再次成为了整个部落的最强兽人。

而主角也在慢慢融入部落的同时,不断给部落带来先进的技术,带领整个部落走向昌盛。

总的来说,这剧情,除了原主这个自己作死的怨种,看起来就是个温馨的兽世种田小甜文。

“任务:帮原主回到自己的部落,并且还要带一个比未婚夫强的现任回去,气死那个眼瞎未婚夫。”

“系统,你确定你的任务并没有带点私人感情在里面?”

云羽觉得这任务还真是原主那没脑子的能提出来的,真是一生要强的亚兽人。

“本系统从不夹带任何私人感情,任务就是这样描述的,祝宿主一切顺利。”

说完系统就没了声音,想来是离开了。

云羽撇了撇嘴,现在他站在这里快一个小时了,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更不用说找回家的路了,眼看着天都快黑了,云羽决定先去找个山洞过夜休息。

用丢石子的办法,随便选了个方向,云羽扯紧身上的兽皮裙,开始探索起这片古老的森林。

可惜还没等他走到出二里地,就感觉自己有点头晕眼花了。

“我的天,该不会要中暑了吧,这大夏天的,还穿着兽皮裙,我不热死谁热死,好想喝水。”

云羽感叹,树林里又闷又热,即使太阳照不进来,森林内部也像蒸桑拿一样,完全不是人呆的。

可没想到,云羽刚感叹完,手中就出现了一瓶冒着冰气的矿泉水,简直就像魔法一样。

“嗯?这是怎么回事?这只是普通的兽世文啊,不是那种魔法兽世文啊,我怎么还能言出法随的。”

云羽被吓了一跳,难道是自己的金手指到了,等他再次凝神闭眼,就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个随身空间,里面还装满了现代的各种物资。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有了这些东西,我在这里跟野炊有什么区别?”

云羽连忙从空间里拿出夏天的衣服换上,原本空荡荡遛鸟的下面,也变得格外有安全感,可惜他看不懂指南针,也没有这里的地图,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喝着冰镇饮料,云羽慢悠悠地赶路,没有了之前那种紧迫感,反而开始欣赏起这样原始的自然风光来。

终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远处传来一声声野兽的嚎叫,吓得云羽急忙想找地方躲避,可惜还没跑几步,就被一只老虎挡住了去路。

只见这只老虎的体型竟然有五六米,通体毛发竟然呈紫黑色,额头上还有一根漆黑的独角,赫然就是原文中,让男主这个最强兽人都甘拜下风的黑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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